1.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在改變采購方式時,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確保轉換方式合法合規。
2.分析原采購方式的優缺點:在改變采購方式之前,需要對原采購方式的優缺點進行分析評估,以便選擇更合適的采購方式。
3.考慮成本效益:在改變采購方式時,需要考慮成本效益,選擇更經濟高效的采購方式,避免資源浪費。
4.做好供應商管理:在改變采購方式時,需要重新選擇供應商或與原供應商重新談判合作條件,建立更緊密的合作關系,以保證采購的順利進行。
5.註意采購過程中的風險控制:在改變采購方式時,需要註意采購過程中的風險控制,包括供應商風險、市場風險和資金風險,並制定相應的風險應對策略。
6.註意合同條款的變更:在變更采購方式時,需要註意合同條款的變更,包括付款方式、交貨期、質量標準等。,確保合同條款合理、明確、具體。
7.做好交接工作:改變采購方式後,要做好交接工作,包括原采購方式的結算、庫存管理、質量檢驗等。,確保變更後的采購方式順利進行。
常用的采購方法:
1.招標采購:買方提出投標條件和合同條件,多家供應商同時投標報價。通過招標,買方可以獲得價格更合理、條件更優惠的材料供應。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方式。
2.非招標采購:指以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以外的方式獲取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采購方式。非招標方式分為詢價、比價和談判。
3.集中采購:指政府采購中集中采購目錄內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集中采購。集中采購包括機構集中采購和部門集中采購。目錄屬於壹般政府采購項目,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為采購。對本部門、本系統有特殊要求的項目,應實行部門集中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