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的轉讓會導致訴訟時效的中斷。債權轉讓的,自債權轉讓通知送達債務人之日起,視為訴訟時效中斷。債務承擔構成原債務人對債務的承認的,自債務承擔的意思表示到達債權人之日起,視為訴訟時效中斷。《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其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條債權人轉讓債權的,受讓人取得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但該從權利專屬於債權人的除外。受讓人取得從屬權利不受從屬權利未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或轉移占有的影響。第五百四十八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後,可以就轉讓人的抗辯向受讓人主張權利。(1)債務人收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轉讓人享有債權,債務人的債權先於或與被轉讓的債權同時到期;(二)債務人的債權和被轉讓的債權基於同壹合同。第五百五十條因債權轉讓而增加的履行費用,由讓與人承擔。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請求人民法院保護民事權利,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條* *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 *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