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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民事責任的形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做、更換、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刑事責任形式:主要處罰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附加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行政責任的形式:可分為懲罰性行政責任、強制性行政責任和補救性行政責任。懲罰性行政責任的主要形式有:通報批評、行政處罰等。強制行政責任包括強制分配、執行處罰等。補救性行政責任的形式主要有:承認錯誤並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撤銷違法、糾正錯誤、返還權益、行政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六十六條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的,無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從其規定。

第壹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的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三條主刑的種類如下: (壹)管制;(二)刑事拘留;(三)有期徒刑;(4)無期徒刑;(5)死刑。

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壹)罰金;(二)剝奪政治權利;(三)沒收財產。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第三十五條對於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七十六條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壹)沒有法定行政處罰依據的;(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和範圍的;(三)違反法定行政處罰程序的;(四)違反本法第二十條委托處罰規定的;(五)執法人員未取得執法證件的。行政機關對符合立案標準的案件未及時立案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第七十七條行政機關處罰當事人不使用罰款、沒收財物票據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門制發的罰款、沒收財物票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和舉報,所使用的違法票據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機關予以沒收、銷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八條行政機關違反本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自行收繳罰款,財政部門違反本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將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或者拍賣的款項返還行政機關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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