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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勞動報酬直接起訴的法律依據

第壹,勞動報酬是否可以直接起訴。

1.如果勞動者有欠條,在索要勞動報酬時可以直接提起訴訟。

2.如果沒有債務,壹般需要先申請勞動仲裁。仲裁結果出來後,如果不服,可以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求工會或者第三人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壹旦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有責任提供自己主張的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未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的解釋(壹)》第十五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為證據,直接提起訴訟。訴訟請求不涉及其他勞動關系糾紛的,應當視為未支付勞動報酬糾紛,人民法院應當作為普通民事糾紛予以受理。

第二,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嗎?

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中的必備條款。勞動合同應當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和勞動報酬等條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內容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下列條款: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就試用期、培訓、保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內容進行約定。

三、勞動報酬包括什麽?

勞動報酬包括這些內容:

1,貨幣工資,各類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由雇主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勞動者;

2.實物報酬,即用人單位無償或低於成本價向勞動者提供的各種商品和服務;

3.社會保險是指由用人單位直接向政府和保險部門支付的失業、養老、個人、醫療和家庭財產等福利。

從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用人單位可以直接起訴拖欠勞動報酬,但是要有借條才可以直接起訴法院。以上文章為大家具體介紹了勞動報酬的定義。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方按鈕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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