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票據貼現利息的計算分為兩種情況:
1.無息票據貼現。
貼現利息=票據面值x貼現率x貼現期限。
2.附息票據貼現。
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價值x貼現率x貼現天數/360。
2.貼現天數=貼現日至票據到期日的實際天數-1。
三。貼現利息公式,用公式表示:
1,貼現利息=貼現金額×貼現天數×日貼現率。
2.日折扣率=月折扣率÷30。
3.實際支付金額=面值-貼現利息。
四、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時,壹年的天數壹般按360天計算,所以要除以360。
銀行承兌匯票(票據)的兌付是指商業匯票的所有人因資金需求,將未到期商業匯票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轉讓給商業銀行或票據咨詢機構(非銀行機構),並在支付兌付資金的使用利息後提前取得資金的商業行為。壹般在扣除贖回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後,機構會向贖回申請人支付贖回資金。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需要註意的法律問題:原則上不應承兌帶有“不可轉讓”、“委托收款”字樣的票據貼現,因為銀行在取得_ _ _後無權主張票據權利;
對於背書人記載“委托收款”字樣的票據,如果持票人將票據貼現給銀行,則持票人無權轉讓票據,因為他不享有票據權利。如果銀行貼現承兌這種票據,可能會造成銀行的資金風險。所以建議不要接受這種票據。
對於背書人記載“不可轉讓”字樣的票據,如果持票人將票據貼現給銀行,銀行取得票據並不違法,票據的形式要件合法。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
2.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任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系;
3.提供與直接前任的增值稅發票復印件和貨物裝運單據復印件;
4.銀行承兌匯票真實合法,要素齊全,背書連續,符合《比爾·勞》和《支付結算辦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