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施工企業可以收購轉讓資質的公司,把轉讓資質的公司變成自己,然後變更資質。企業在《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內變更名稱、地址、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的,應當在工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後1個月內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國務院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發生變更的,企業應當向工商登記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日內將相關變更證明材料報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在2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有兩種公司資格:
1,經營資質。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2.能力和資質。如地方、國家、專業機構、行業協會頒發的相應資質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六十七條
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反本法規定進行分包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承包人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的,對分包工程或者違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規定的質量標準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