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死亡後,其父母作為法定繼承人,確實有權繼承子女的遺產。父母和子女之間有相互繼承的合法權利。子女未留遺囑的,父母可以依法繼承子女的遺產。如果孩子有遺囑,遺產的分配將根據遺囑的內容進行。遺囑沒有指定其他法定繼承人或者受益人的,子女的遺產由其父母繼承。繼承權的行使只能在子女死亡後開始,父母的繼承權不受子女婚姻狀況的影響。
關於子女繼承的法律規定:
1.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父母是子女遺產的第壹繼承人;
2.子女有配偶、子女或者其他第壹順序繼承人的,由父母與其他第壹順序繼承人共同繼承;
3.在沒有第壹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父母作為唯壹法定繼承人繼承子女的遺產;
4.父母可以放棄繼承權,但必須通過法律程序明確放棄;
5.子女生前有遺囑安排遺產的,遺囑內容優先於法定繼承順序;
6.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時,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債務責任。
綜上所述,子女死亡後,其父母作為法定繼承人,無論子女的婚姻狀況如何,都有依法繼承遺產的權利,並且在子女沒有遺囑的情況下,這壹權利得到優先保護。如果有遺囑,將按照其指示進行分配,以確保在沒有其他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情況下,父母可以繼承孩子的遺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27條
遺產按以下順序繼承:(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本部分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