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父母同住的未婚子女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其公積金賬戶余額。如果子女貸款買房,父母參與還款,可以按照公積金還款方式提取,不僅可以提取首付,還可以每年提取公積金還款本息。
上海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子女購房,申請父母公積金貸款的,直系親屬可以使用本人公積金賬戶余額還貸。主貸款人必須有房產證,同壹借款人必須是主貸款人的配偶或同壹住戶壹年以上的直系親屬。公積金最新貸款條件為:在本市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前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借款人家庭無未清償住房公積金債務。購房時未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可在房產證核發後6個月內,持房產證、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身份證、關系證明、公積金賬戶所屬單位出具的提取證明和提取申請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應符合四個“不高於”:不高於按照借款人、配偶、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積金賬戶存儲余額的倍數確定的貸款限額,即住房公積金余額的40倍、補充公積金余額的20倍;不高於按房屋總價比例確定的貸款限額;不高於根據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不高於最高貸款額。最高貸款額度方面,兩人及兩人以上購買首套住房或改善型第二套普通住房參與貸款的,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為1萬元;補充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為20萬元,共計654.38+0.2萬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憑提取憑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批準支取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