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近現代史綱要2學分
2.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4學分
3.英語(二)14學分
4.撰寫法律文件3學分
5.國際私法4學分
6.國際經濟法導論6學分
7.合同法5學分
8.公司法4學分
9.勞動法4學分
10.環境法和資源保護法4學分
11.知識產權法4學分
12.婚姻和家庭法3學分
選修科目:
1.金融法4學分
2.稅法3學分
3.流通票據法3學分
4.保險法3學分
5.房地產法3學分
6.市場競爭法導論4學分
7.證據法6學分
8.公證和律師制度3學分
英語二級還有三門選修課要考。
如果妳主修法律
修完15課程,通過畢業論文,就可以畢業了。
如果是其他專業,
其他需要補充的科目。
詳情如下:
65438+
2.其他專業的畢業生報考法學本科時,需要增加法理學、憲法學、刑法、民法、民事訴訟法五門課程。
3.原自考法學專業畢業生,報考法學專業本科時通過《婚姻法》課程考試的,可在選考課程中另選壹門課程考試。
4.已通過“中國法制史”課程的畢業生,不要求在本科階段選修“中國法制史”課程,而應選修基礎課“行政法”課程。專科通過“行政法”課程者,本科必須修“中國法制史”課程。以上考生,本科可以少選。
5.法學專業本科原首輪考試計劃和新計劃中,課程名稱相同、要求壹致的所有課程成績相互抵消;原計劃中的必修課在新計劃中改為選修課,或者選修課改為必修課,成績相應平衡。如:金融法(原必選)膠印金融法(現可選);環境法(原來是選考)抵消環境法和資源保護法(現在是必考)。
6.原法學專業第壹輪考試通過必修課《中國法律思想史》、《外國法制史》和選修課《立法》、《侵權行為法》、《政治學原理》、《物權法》、《微型計算機應用基礎》的,可以與新方案中的選修課沖抵。
7.申請免試英語(二)的考生,必須在選修課中加修三門,不低於14學分。
8.根據教育部《關於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 * *政治課課程設置的通知》,已按舊方案參加考試的考生,通過“毛澤東思想概論”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兩門課程的,不再參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論課考試;僅通過其中壹門課程的考生,必須參加《中國近現代史綱要》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