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條件
1.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且以下5門課程總分在350分以上(含350分):
(1)法學:國際經濟法概論,知識產權法,公司法,合同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2)工商管理(經濟管理):管理學、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財務管理、經營戰略、人力資源管理。
(3)行政學:公共政策、領導學、國家公務員制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西方政策體系。
(4)社會工作與管理:團體社會工作、個案社會工作、社區社會工作、社會問題與社會保險。
(5)計算機及應用:計算機系統結構、操作系統、面向對象程序設計、數據結構、數據庫原理。
(6)計算機信息管理:操作系統、數據結構、數據庫原理、計算機網絡技術、信息系統開發。
(7)廣告學:傳播學概論、市場調查與統計、廣告策劃與創意、廣告設計實務、廣告媒體實務。
(8)公共關系:人際關系、公關談判、公關案例、市場調研、危機管理。
註:如計劃有調整,調整後的課程將被相應的課程取代。
2.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外語成績達到70分(含)以上,或通過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1)四級、六級證書在省學位辦規定的有效期內(自始至終6年)。
(2)2004年6月起(含2004年6月),必須在我校參加考試。
(3)從2005年6月起(含2005年6月),大學英語四級考試不再與學位英語考試免試掛鉤。
註:四六級證書已超過年限,其他條件免考本科英語的,可參加江蘇省學位辦組織的學位英語考試。報名時間為每年3月,10。(具體時間以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網站公布的通知為準。)
其他課程而非英語課程畢業的,不授予學位。
3.畢業論文成績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二、申請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每年3月上旬、10月中旬10。(具體時間以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網站發布的通知為準,逾期不再辦理。)
2.報名地點:南京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南京大學南苑教學樓二樓繼續教育學院)。
三、註意事項
1.畢業前未達到學士學位授予條件,想取得學士學位的,可以在畢業註冊前繼續參加自考相關課程,畢業後申請畢業。
2.本人自畢業之日起壹年內到我校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3.辦理報考手續時,須攜帶相關專業本科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壹份,研究生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壹份(如無原件,復印件需加蓋人事部門公章),近期免冠壹寸照片200元。
4.免試本本科英語者,需攜帶相關材料(四六級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