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是律師嗎?
打官司不需要律師,只需要準備起訴狀。目前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要求妳必須聘請律師。妳可以提交訴狀起訴妳自己。如果寫起訴狀確實有困難,可以提起口頭訴訟。人民法院將記錄原告的口頭陳述,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如果是屬於法律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的案件,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有專門的律師免費代理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編第十壹章:
第壹百二十條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壹百二十壹條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打官司要多少錢?
提起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具體標準如下:
(壹)財產案件按照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分期累計支付;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
2.超過654.38+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照支付;
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繳納;
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次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
6 .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次繳納;
8 .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9 .超過654.38+0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
提起民事訴訟的訴訟費壹般根據案件的復雜程度和涉案財物的數額確定;涉案財物在1萬元以下的,為50元訴訟費;50萬到654.38+0萬之間的,按照1%的比例交納民事訴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