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定金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銷、分散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存款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存款是壹種金錢擔保。其擔保體現在法律對定金罰則的規定(即給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壹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定金是通過支付行為設定的。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自定金支付之日起生效。3.定金必須以明確的意思表示同意。當事人要麽明確約定自己交的錢是定金,要麽約定定金罰則的實際內容,否則不構成定金。當事人交付了留置款、保證金、定金、合同款、定金或者定金,但對定金的性質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支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