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最高人民法院上訴需要哪些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上訴需要哪些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壹般不直接受理第壹審案件。如不服省高級人民法院壹審民事判決,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壹審判決的時候會告訴妳上訴的途徑和方式。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有壹定的審級規則。如果超出起訴的級別,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向最高法院申訴,需要提供訴狀、壹審判決文書、二審判決文書、再審申請書等材料。提交的裁判文書必須是原件,生效裁判文書的級別必須是省級法院以上。申請書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和聯系方式,以及案件再審的事實和理由。

最高法院的上訴:上訴必須逐級進行,先向作出生效判決或裁定的法院上訴,再向上壹級法院上訴,最後向最高法院上訴。當事人不服刑事、國家賠償案件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請求督促執行法院盡快執行、糾正執行行為的信訪案件。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二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起上訴,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三百七十二條向人民法院上訴,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請願。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聯系方式、投訴的事實和理由;

(二)原壹審、二審判決、裁定等法律文書。人民法院復核或者再審後,應當附具駁回通知書、再審決定書、再審判決書和裁定書;

(3)其他相關材料。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的,應當附有相關證據材料;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應當附有相關線索或者材料。

起訴狀不符合前款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申訴人補充材料;投訴人無正當理由拒絕補充必要材料的,不予審查。

  • 上一篇:自考法學專業畢業幾年?考上自考專科要不要學習?
  • 下一篇:寵物店歸哪個部門管?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