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違法建築,執法部門應提前15個工作日向當事人發出整改或拆除通知書。當事人不配合工作的,有權拆除。但是,沒有任何通知就直接強拆,是違法的,也是不合理的。妳可以起訴他們拆解視頻,損壞物品的數量和程度,以及相關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責令限期拆除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予以制止。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四條規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擴展數據:
城管違法建設,沒有任何整改通知就直接拆除的案例:廣州市花都區怡英湖畔(原蒙特卡洛別墅)的違法別墅樂美徑28號,被城管強制拆除,業主是退役世界冠軍陳斌的婚房。陳斌說,直到強制拆遷之前,她從未收到過規劃部門出具的關於違法建設的定性裁定。因此,陳斌的母親認為強制拆遷程序存在缺陷。
因為在強拆之前,她和家人並沒有收到強拆通知。陳斌質疑,“我和我的家人自開工以來,從未收到過被有關部門認定為違法建設的行政處罰通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也沒有法院出具的強制執行通知書。十陵城管中隊強拆我房子的行為嚴重違反了相關法律程序。”
這位負責人說,去年發出《詢問通知書》時,陳斌家還沒有正式開工建設。“如果我們來咨詢,可以給法律建設提意見。”羅偉賢說,“這個要去規劃建設部門,按原規劃申請原址重建。只要資料齊全,相關部門很有可能批準妳重建。即使是現在,妳也可以準備好所有的資料申請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