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租房合同後返還租金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壹旦合同所有條款都已經生效,那就是今天剛簽的合同,明天返還租金就要按照合同執行。
看雙方簽訂的租房合同中的相關約定,即妳(承租人)提前退租應承擔的相應違約責任。如果已經交了房租,如何處理,是全額扣還是按比例扣,還是同意扣幾個月作為補償。定金怎麽處理,因為妳違約,是全額扣還是按比例扣。
在這種情況下,壹方面可以按照合同的相關條款執行,另壹方面如果覺得損失較大,可以和對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達成壹致。記得好好商量。妳肯定是先違約了,簽合同的目的是維護雙方的合法利益。更多時候是在換位思考的角度下,雙方心平氣和的友好解決這件事,相信會有好的結果。
租房合同有哪些註意事項?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註意事項有:
1,出租人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
3、出租人是否有產權證明;
4.租賃合同的條款是否完整、公平。
法律依據:《民法》第148條,當事人以欺詐手段,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被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四十九條第三人欺詐,致使壹方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五十條當事人壹方或者第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脅迫對方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被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