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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民宿有什麽要求?

成為寄宿家庭的要求如下:

首先,成為寄宿家庭所需的條件

1.住房條件:房屋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內部設施配備齊全,特別是衛生間、廚房、消防設備。

2.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具備酒店經營條件的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需合法。

3.申請人資質:申請人必須18周歲以上,無犯罪記錄,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經濟能力,能夠承擔經營風險。

4.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個人經營或非個人獨資經營的民宿需要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5.合法經營:B&B的經營必須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從事非法或違法經營活動。

6.安全管理:B&B經營者應重視安全管理,確保客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7.顧客服務:B&B經營者應為顧客提供熱情、周到、高效、準確的服務,確保顧客的合理要求得到積極滿足。

第二,寄宿家庭

B&B是指利用當地房屋等閑置資源,營業用房不超過4層,建築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主人參與接待,為遊客提供當地自然、文化、生產、生活方式體驗的小型住宿設施。homestay這個詞的起源來自日本的homestay,來自歐洲的B&;b,即提供住宿和早餐的家庭旅館模式演變而來。

這個定義充分解釋了B&B區別於酒店或餐廳的特點。B&B不同於傳統的酒店,可能沒有高端豪華的設施,但可以讓人體驗到當地的風土人情,人民的熱情和服務,以及不同於以往的生活。

三、酒店的現狀

早期大部分民宿都是家庭副業經營。隨著民宿越來越受歡迎,民宿創造的商機太有吸引力了。原本定義為家庭副業的經營模式逐漸被家庭主業模式所取代,甚至房地產投資人、新移民等等,大家都沖進了民宿這個行業,競爭對手比比皆是。

質量、服務、效率的競爭管理需求逐漸顯現,民宿的生意很大。正因如此,臺灣省住宅區逐漸向精致、奢華、高價、高服務的方向演變。

根據交通部觀光局的統計,2003年臺灣省合法民宿只有124家,而2007年臺灣省註冊合法民宿總數達到1939家,其中* * * 1886家為正常營業,總房間數為7751。

但保守估計臺灣的民宿有5000多家,甚至估計大大小小的民宿有10000多家。但由於民宿經營者的湧入,民宿質量良莠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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