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眾淫亂罪。犯聚眾賣淫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銷售、傳播淫穢物品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組織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組織或者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組織賣淫罪的構成要件
1,本罪的客體是社會腐敗和治安管理秩序。賣淫是壹種腐朽醜惡的社會現象。組織他人賣淫是賣淫嫖娼活動產生、存在和不斷蔓延的重要原因。這種行為毒害社會風化,危害社會秩序。本罪的客體是自然人,通常是女性,但男性也可以是本罪的客體。
2.本罪的客觀方面是組織多人賣淫。所謂“組織”,是指有計劃、有組織地招募、雇傭、強迫、引誘、容留他人出賣其性的活動。它通常有兩種形式。壹是設立賣淫場所或變相賣淫場所從事賣淫活動。比如打著經營酒店、娛樂城的名義,實際上是作為賣淫場所。第二,雖然沒有固定的賣淫場所,但是通過被控制的賣淫者組織賣淫活動。比如壹些飯店、酒店的負責人組織服務員到店外賣淫。所謂“多人”,是指三人或三人以上,通常是女性,也包括男性。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賣淫罪,強迫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組織或者強迫未成年人賣淫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犯前兩款罪,又犯殺人、傷人、強奸、綁架等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協助組織賣淫罪:為組織賣淫者招募、運送人員或者協助組織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