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下,妳家祖墳在他承包的責任田裏,應該是墳在先,他承包在後。總的規律是,村委會把耕地承包出去的時候,要減去墳墓面積,承包人不吃虧。但如果他承包耕地後,墳墓上又增加了新的墓頭,祖墳的子孫就要負責按照當地的市場價互相補嘗。這是比較合理的,很多地方也多是通過這種民間協商來解決。
如果對方拒絕支付,不協商,堅持要遷墳,說明兩個家庭因為其他原因產生矛盾,對方在玩陰的,堅持要分開。這種情況下,妳要冷靜下來,想想自己對對方做了什麽。然後,找出原因,努力協商解決。我相信,只要態度誠懇,謙虛友好,壹定會解決的。在妳的例子中,壹棵樹引起了矛盾。很好辦。樹有樹價,按市場價翻倍給他不好,再給他砍壹棵樹也不好。況且對方也要明白,墳上葬是擁擠混亂的。關鍵是妳要有壹個好的心態。和好了,壹切都好辦了。
祖墳在別人家。既然是祖墳,那就證明年代很久遠了,但是在劃分之前,所有的土地都是國家的領土,除了國家征用,誰也沒有權利喊著搬走。我老公家是地主,除非給錢協商搬遷。解放後,土改把土地分給了人民。但是,我們每年都有管理祖墳的權利。我直接把曾經分的家分配到我家祖墳上種樹。使用權歸他,但不能侵犯祖墳。因為祖墳是先分給他的,祖墳是受法律保護的,誰也不能傷害。如果是土地定下來以後,沒有承包人同意,協商不好,埋的不能動。死者最大。壹開始妳在做什麽?如果沒有被隱藏的人被修復,他們有權不被埋葬。我壹個親戚剛在別人的地盤上建的,現在要價過高,我們就放棄了,這幾天在自己的地盤上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