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東公務員考試公告還沒有發布,可以結合2014公告了解壹下。報考山東公務員考試的條件如下:
壹、招聘候選人的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大學專科畢業生,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大學專科畢業生(含2014年山東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專科畢業生);
為探索從優秀工人中招錄基層公務員工作,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高級班畢業生可報考鄉鎮機關相關職位。
(五)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後出生);
(六)招聘機構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申請新任命的法官、檢察官職位,除具備總則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崗位條件;
(2)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23-40周歲之間(5月29日1973至5月29日1991之間出生);
(四)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五)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證或B證);
(六)從事法律工作滿2年,其中取得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1年。
取得法官、檢察官資格並通過律師考試的執業律師和其他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可視為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符合上述條件並具有我省公務員身份的科級以下幹部,經所在單位推薦,同級黨委組織部同意後,可以報考。已經被任命為法官、檢察官(含助理法官、檢察官)的,不得報考新任命的法官、檢察官職位。
公安機關招錄資格條件按有關規定執行,不再另行通知。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有親屬關系的公務員所在的同壹機關或單位,要回避。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被開除未滿五年的人員, 非應屆畢業生(且以取得學歷為條件不得報考)、現役軍人、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能報考。
我市招聘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壹扶”計劃、“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等我省招聘選拔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並完成聘用合同(協議)規定的服務期,經考核合格, 且3年內(參考2018)已享受優惠政策並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被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公務員定向考試政策。
報考選調生中考選調補充工作人員選調生崗位的條件是: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紮實,肯吃苦,樂於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有創業精神,業績突出。組織紀律性強,清正廉潔,作風正派,在群眾中威信高。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1年5月29日以後出生),2011年前(含2011年前)調入基層,現工作在縣(市、區)以下機關單位。
以上僅供參考,具體招聘條件以2015山東省各市招聘公告為準。
如有疑問,請向中國公立教育企業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