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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關於回陜的最新規定

您好,根據2021年7月30日陜西省召開的第36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聞發布會內容,7月30日起,陜西省將全面收緊社會面管控措施。詳情如下: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需要,2021年8月9日起,從陜西省外返回Xi安的人員,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將對機場、火車站、高鐵站、社區(村)、賓館、旅遊景點、接待單位進行檢查。

有兩種類型的低風險區域:

①全省無中高風險區的低風險區。

持綠色陜西健康碼或xi安壹碼通過,掃碼測體溫通過。(交由社區(村)、賓館、接待單位排查治理,全部實行體溫測量、健康碼驗證、通信大數據出行卡,進行日常健康監測。)

②中高風險區所在省份的其他低風險區。

對其他來陜和返陜人員在高風險區所在省份實施定向分流、1核酸檢測、14天健康監測等措施。

此外,陜西省疾控中心7月28日發布,因為近日大連、成都、常德等地報告的多例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在湖南省張家界等地有時空軌跡交叉。根據評估,在7月17 -27期間,曾在張家界、鳳凰古城、貴州銅仁機場等地居住過的人屬於高危人群。現將本部分的人員控制要求通知如下:

1.請立即向當地社區(村)或疾控機構報告,並配合實施相應的疫情防控措施。

2.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安全和疫情防控大局,請關註官方權威發布,不信謠,不傳謠,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條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組織力量,按照防治規劃實施防治,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必要時,報請上壹級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采取下列緊急措施並予以公告:

(壹)限制或者停止集市、戲劇表演或者其他人群聚集活動;

(2)停工、停業或停課;

(三)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汙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及相關物品;

(四)控制或者撲殺染疫的野生動物、家畜和家禽;

(五)封閉可能引起傳染病傳播的場所。

上級人民政府接到下級人民政府關於采取前款所列緊急措施的報告時,應當立即作出決定。

緊急措施的解除由原決策機關決定並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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