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鄉鎮工作補貼分三個標準。
1.在鄉鎮工作不滿10年的,按200元每月發放工資。
2.在鄉鎮工作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按月工資300元發放。
3.在鄉鎮工作2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發給400元。
4.在鄉鎮工作年限按年計算,不同階段和鄉鎮的工作年限可以累計。
二、如何申請農村創業補貼
1,申請報名。借款人到創業地(或在家就業地)鎮(街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領取《借款人創業扶貧擔保貸款資格認定申請表》,如實填寫並提交辦公室。人社局根據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就業和社會保障精準識別卡進行初步篩選登記、確認、蓋章,報縣人社局失業保險處進行資格認定。
2.資格。縣失業保險部門會同縣扶貧部門,憑借款人建檔立卡進行農村貧困人口身份認定,縣扶貧部門蓋章確認;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由縣失業保險部門將《借款人創業扶貧擔保貸款資格申請表》轉到縣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貸款擔保中心(以下簡稱縣擔保中心)。
3.調查和審查。縣擔保中心收到《借款人創業扶貧擔保貸款資格申請表》後,應及時通知借款人補充相關資料;材料齊全的,由縣擔保中心和經辦銀行聯合調查審核,對借款人身份、資信、貸款用途等進行科學評估,並制定擔保和貸款意見。
4.擔保和借貸。對需要發放的貸款,由縣擔保中心履行擔保手續,經辦銀行按規定程序發放貸款。
三、申請汽車下鄉補貼需要帶哪些資料到當地鄉鎮財政所?
1,購車發票原件及復印件;
2.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3、中華人民共和國* * *和中國機動車出廠合格證(加蓋本轄區車輛管理部門公章)復印件;
4.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6.有買方名稱的糧食直補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7、汽車下鄉標識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文章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