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的個人護照受到管制。只要遵循正常程序,有正當理由,就可以申請拿回個人的個人護照。現役軍人出國是有限制的,但也不是不能出國。如果被批準,他們可以出國。軍人出國需經總參外事局(國防外事局)審核,報總政治部審批備案。如:擔任外交使館武官、擔任聯合國軍事觀察員、參加聯合國維和部隊、擔任外國軍隊軍事顧問等。壹般在國內註冊的軍人,未經批準是不允許出國的。涉及機密崗位的軍人,退出現役後出國仍有壹定限制。當然,戰爭狀態下除外。不僅現役軍人,軍人(包括現役軍人、軍隊職工及其隨軍家屬)、公安幹警因私出境,也要先辦理黨、軍、公安機關內部審批手續,再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拿到個人護照後,可以要求各國簽證或者直接出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六條現役軍人和預備役人員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義務,享有公民的權利。兵役的權利和義務由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
第七條軍人必須遵守軍隊的規章制度,忠於職守,隨時為保衛祖國而戰鬥。
預備役人員必須按照規定參加軍事訓練、履行軍事職責,隨時準備參軍,保衛祖國。
公安部關於貫徹實施《中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黨員、軍人(含現役軍人、軍屬)和公安幹警因私出境,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先辦理黨、軍、公安機關內部審批手續,再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科技業務骨幹(包括教學、科研、生產單位的科技業務骨幹、優秀文藝骨幹、優秀運動員、機關工作骨幹和有特殊技能的人才等。)應經中央、國務院機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部門批準,公安機關方可受理申請並依法審批。
掌握無線電技術偵察部隊核心秘密和重要秘密的人員,復員轉業到地方後,因私需要出境的。復員轉業到地方未滿五年的,須征求原單位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