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類比和類比解釋不是壹個概念。罪刑法定原則要求禁止類推解釋,類推解釋和外延解釋的界限不僅僅是用詞。
罪刑法定原則是刑法的生命,其理想基礎是民主和尊重人權原則。罪刑法定原則禁止類推解釋,但並不禁止擴大解釋(當然,這並不意味著擴大解釋的結論必須符合罪刑法定原則)。因此,區域分類的解釋和擴展是壹個重要的問題。
從解釋擴張和類推解釋的界限來看,理論上有很多:壹是形式上,解釋擴張得出的結論沒有超出刑法的可能含義,而是在刑法的“範圍”內進行解釋。近似定律和結論之間的類比超出了這個術語的可能性。其意義在於超越了刑法的“範圍”。
其次,從解釋的角度看,刑法解釋的拓展側重於刑法本身,仍然是刑法規範的邏輯解釋;類推,著眼於刑法之外的事實,是事實的比較。
第三,在立法者的意義上,擴大解釋的目的是使立法者的意思明確;類似的解釋,除了立法者的意思,也主張解釋者自己制定的原則。
第四,從理論上講,解釋擴張是對刑法概念的擴張性定義,使刑罰行為包含在概念之中。類比就是承認某種行為不是懲罰的對象,而行為是懲罰的目的。基於與刑法規定的類似行為相同的邪惡本質。懲罰對象。
第五,從本質上講,解釋的擴大並沒有超出公民預測的範圍;類比解釋超出了公民預測的範圍。然而,類比解釋和擴展解釋的界限仍然難以區分。比如“賣淫”是否包括同性性行為、“同居”是否包括通奸行為、“財產”是否包括財產利益等都值得懷疑。
從上面的討論可以看出,有些解釋是類比的或引申的。換句話說,如果刑法原則禁止某種解釋,就必須權衡刑法的目的、懲罰的必要性、國家預測的可能性以及協調刑法原則的規定來得出結論。刑法解釋結論與語言核心意義的距離及刑法發展趨勢。很多時候甚至不是措辭的問題,而是如何考慮法律和行為的性質,如何平衡保護功能和保障功能。同壹類型的行為可能被解釋為犯罪,因為處罰的必要性很小,不解釋為犯罪,或者因為處罰的必要性。因此,類比解釋和引申解釋之間沒有絕對固定的界限。
類比解釋:類比解釋是指相似的案件應當壹視同仁,其法理基礎在於平等原則,也是正義的要求。目前理論界支持的廣義理論認為,類推解釋是指基於某壹具體事實與法律規定的相似性,而不可能被法律的字面意思所包含的壹種解釋方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類比解釋;百度百科-罪刑法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