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快完善城鄉道路客運法律法規體系,特別是加快制定或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地方性法規,解決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無法可依的問題,完善城鄉道路客運壹體化標準規範體系,實現城鄉道路客運服務有效銜接。
城市公共交通線路延伸管理應當按照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執行;公共交通運營的城際客運和農村客運管理應當按照道路客運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執行;政府支持力度大的線路管理和“鎮村公交”的實施,可參照城市公共交通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執行。
城市公交壹體化的意義:?
城鄉公交壹體化是基於城鄉客運發展的客觀要求,為適應城鄉壹體化的需要,采取壹系列措施改革現有的城鄉客運管理模式,打破原有的城市公交和農村客運二元分割,利用公交運營模式實現客運資源效益最大化,從而實現城鄉公交相互銜接、資源共享、布局合理、方便快捷、暢通無阻的協調發展。
城鄉壹體化的實施可以明顯提高城鄉客運的服務質量,使鄉鎮居民享受到“快捷、方便、經濟”的交通服務,在壹定程度上縮小城鄉差距,體現交通的和諧。
宏觀上,它的實施有利於城鄉道路客運行業管理,加強宏觀調控能力,統籌規劃,協調發展,避免城市公共交通與道路客運無序競爭,轉換城鄉客運企業經營機制,提高城鄉客運整體競爭力,建立統壹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調整城鄉道路運輸結構,有效整合和充分利用城鄉客運資源,維護供需平衡。
參考數據
關於積極推進城鄉道路客運壹體化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引用時間2018-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