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轉讓過程
1.雙方協商:買賣雙方需要就房價、交房時間等事宜進行協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2.產權核實:買方需要核實房屋產權,包括房產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的真實性、完整性。
3.繳納稅費:根據當地政策,買賣雙方需按規定繳納契稅、個人所得稅等相關稅費。
4.辦理過戶手續:買賣雙方持相關證件和完稅證明到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5.獲得新的房產證:過戶完成後,買受人將獲得新的房產證,成為房屋的合法所有人。
第二,轉讓費
1.契稅:根據房屋的面積和交易價格,購房者要繳納壹定比例的契稅。具體稅率因地區而異。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2.個人所得稅:賣方出售的房屋持有壹定時間(壹般為兩年及以上)的,可免征個人所得稅;否則按照房屋增值部分繳納相應的稅費。
3.中介費:如果買賣雙方通過中介進行交易,需要支付壹定比例的中介費。每個機構的收費都不壹樣,建議提前咨詢比較不同機構的收費。
4.其他費用:過戶過程中可能涉及公證費、鑒定費、登記費等費用,具體金額因地區和服務機構而異。
總而言之:
城市自建房的過戶過程涉及雙方協商、產權核實、繳納稅費、辦理過戶手續、取得新的房產證。過戶費包括契稅、個人所得稅、中介費等相關費用。由於地區和具體差異,轉賬流程和費用可能會有所不同。建議過戶前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機構,確保過戶手續順利完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38條規定:
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壹)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四)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 * *擁有房地產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並取得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第41條規定:
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並在合同中載明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