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簽證視地點而定,各地簽證時間不同:
1.辦理東南亞簽證需要1-3個工作日;
2.申請日韓簽證需要5-7個工作日;
3.亞洲其他國家簽證需要7-10個工作日;
4.歐洲簽證壹般每個使館審核需要5個工作日,但需要提前預約。(預約期長30天,短1-2天);
5.美加簽證1個工作日內可以知道結果,但需要提前壹個月面試;
6.非洲簽證需要7-15個工作日,如埃及、南非、坦桑尼亞、肯尼亞等。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和申請理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在邊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
簽證和護照的區別
1,定義不同。護照是國家頒發的壹種證件,用以證明公民出入境和出國旅遊或停留時的國籍和身份。簽證是壹國政府機關根據本國法律的規定,為申請入境、出境或過境的外國人簽發的壹種證件;
2.申請的地方不壹樣。護照由戶籍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簽證通常在外國大使館和領事館申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五條
公民因定居外國、探親、學習、就業、旅遊、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應當向其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普通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