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闖紅燈不發生交通事故屬於行政違法,會被罰款;如果在闖紅燈的過程中發生了交通事故,屬於民事侵權,涉及民事賠償時,要承擔部分責任。行政違法是違反行政法律規範,不構成犯罪的行為。首先,行政違法是違法的,違反了行政法律法規,侵害了受行政法保護的行政關系,因而具有壹定的社會危害性;其次,行政違法壹般屬於違法性質,其社會危害性較小,尚未達到犯罪的程度。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1,綠燈亮時,允許車輛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直行車輛和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在沒有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標誌通行。紅燈亮時,右轉車輛可以通行,不妨礙已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
闖紅燈的認定標準如下:
1,紅燈的標準在交警隊是三倍成像,也就是說紅燈的時候,車牌部分越過標誌線是照片,壹輛車經過中間交警的平臺,壹輛車越過對面的標誌線。這三張圖片合在壹起可以認為是闖紅燈。闖紅燈新規是車輛在停車線內,然後通過停車線,再通過整個路口才算闖紅燈;
2.此外,交通部門還將利用視頻監控來判斷車輛是否涉嫌闖紅燈。壹般情況下,如果越過停止線,即使已經越線,也不會因為闖紅燈而被罰款。但是如果妳不停車,而是繼續開,妳會因為闖紅燈而被罰款。這是壹個跨線停車。根據交通法,不要求在路口開車或停車,會扣2分,但不是紅燈。
3.交警建議,如果已經越過停止線,立即停車,不要再動。如果倒車,非常容易和後面的車或者過馬路的行人相撞。另外,探頭是違規拍攝的,停了也不會被處罰,因為遠距離的運動反而會被拍下來。
綜上所述,闖紅燈屬於壹般違法行為,危害較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應當在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下通行;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行駛,讓有優先權的行人和車輛先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