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市場經濟是自主經濟。市場經濟要求承認和尊重市場主體的意誌自治,就是通過法律確認市場主體的資格,充分尊重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即財產權)和意誌自由。同時規定了市場主體行使權利的方式、原則和程序。沒有法律制度,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和其他權利就無法實現。
第二,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市場經濟的基礎在於市場,市場改造主要通過市場主體之間通過自由平等協商締結的契約來進行。契約是市場的法律原型,市場經濟最重要的法律特征是經濟關系的契約化。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成為經濟交往的基本形式。沒有契約,市場經濟就無法存在,契約必須建立在法律對契約原則、方法和結果的確認和保護之上。
第三,市場經濟是競爭經濟。通過競爭實現優勝劣汰,合理配置資源,是市場經濟的優勢之壹。但是,市場競爭必須公平合法,否則,市場機制可能會失靈或被扭曲。在市場競爭中,壹些競爭者為了貪圖利潤,不惜冒最大的風險,采取各種不正當手段進行或限制競爭,這必然會阻礙正常的市場競爭。要運用法律手段規範和懲處不正常競爭和壟斷行為,維護公平合理的市場競爭。這就像壹場球賽,球員必須按照壹定的規則比賽。沒有規則,遊戲就無法進行。必要的法律相當於遊戲規則,是維護公平競爭的保障。
第四,市場經濟是主體地位平等的經濟。需要通過法律確認市場主體的平等地位。至少形式上保證所有市場主體平等享有權利,平等履行義務。否則,市場主體之間的平等就失去了前提和保障。
第五,市場經濟是開放經濟。壹方面需要統壹的國內市場體系,另壹方面也需要市場的國際化。統壹開放的市場體系必須有相應的調整手段和法律規則。為了使中國市場與國際市場接軌,我們必須按照現代法制的要求,加入國際經濟法律體系。
市場經濟就是法律經濟,這不僅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意味著只有市場經濟才能為現代法律制度的產生和發展提供經濟基礎。市場經濟越發達,法制就越發達。所以我個人認為,雖然中國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但我們必須始終堅持這個原則,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