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在企業所得稅方面,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以及相關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的非營利性科研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免征企業所得稅。對於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從事非主營業務收入中用於改善研發條件的投資部分,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後,可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其次,營業稅法規定了以下六項營業稅減免項目:
(1)托兒所、幼兒園、養老院、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兒服務、婚姻介紹、殯葬服務。
(二)醫院、診所等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婦幼保健機構和其他機構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的醫療衛生服務收入免征所得稅;營利性醫療服務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於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註冊之日起3年內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也可以免稅。
(三)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提供的教育服務。這裏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是指經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設立,學生學歷得到國家承認的普通學校和各類學校。
(四)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館、圖書館、文物保護單位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這裏的紀念館等單位舉辦的文化活動,是指這些單位在自己的場所舉辦的文化活動,屬於文化體育稅目征稅範圍,其門票收入是指出售第壹張門票的收入。宗教場所舉行的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是指寺廟、宮觀、清真寺、教堂舉行的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銷售收入。
(五)社會團體收取的財務費和會費。
(六)非營利性科研機構從事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業務以及相關的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所得。
從以上分析我們發現,非營利組織在獲取這些收入時,涉及的稅種主要是所得稅和營業稅。除了這兩個主體稅種,非營利組織在日常活動中還可能涉及增值稅、關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輛購置稅等。這些稅種的優惠政策散見於相應的法律法規中,非營利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運用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
綜上所述,與其他企業相比,非營利組織將享受許多特殊的稅收優惠政策,這是國家大力支持公益事業發展的重要體現。作為非營利組織的管理者,應該積極了解和掌握這些政策,在開展活動時充分利用這些優惠政策。只有這樣,才能落實好這些政策,真正從這些優惠政策中受益,才能實現自身更好更快的發展,實現國家支持公益事業發展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