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什麽是催款信?

什麽是催款信?

法律主觀性:

催款函是催款的壹種工具,是付款單位或個人逾期付款時使用的通知。催款信作為壹種有效的催款方式,有以下作用:1,催款。托收是付款信最重要的功能。為了及時收回款項,支持資金的流動和周轉,催款方通常以催款函作為催款措施,提醒違約方歸還欠款,避免或減少不必要的損失。2.查詢功能。使用催款信可以使催款人及時了解違約方的信息,了解違約原因。3.憑證的作用。壹旦違約方欠款給催款方造成損失,需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催款函可以作為證明債權人催收行為的記錄,成為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的重要證據。

法律客觀性:

貨款催收法告知函鄭商法崔(2016)第002號山西* *工貿有限公司:自2015年5月26日,妳公司與陜西* * * *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 *公司)最後壹次簽訂工業品購銷合同,至今。根據合同,最後壹筆供貨余款也要在2015年8月2日前支付。妳公司雖然對購買的原材料進行了結算並開具了發票,但自2015年5月30日起,未向* * *公司履行付款義務。2016年5月20日,* * *公司向貴司送達書面催款函,明確要求貴司在2016年6月60日前還清全部債務,否則將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貴司收到催款函後仍未還清。截至目前,妳公司已拖延履行貨款義務近壹年,妳的行為嚴重違反了經濟市場的誠實信用原則,已構成對原工業品購銷合同的根本違約。為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確保欠款的及時收回,* * *公司特此授權我所代為收取貴公司欠款。現發出催款函,限貴公司於2065年8月65日438+05日之前壹次性向* * *公司付清供貨余款265,438+08,030元,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第壹項的規定,自2065年8月2日438如貴公司未能在本催款函通知的期限內支付全部欠款,* * *將委托我所依法提起訴訟。給* * *公司造成的壹切損失(包括律師費、交通費、訴訟和執行)由貴公司承擔。本提醒函送達之日視為貴公司已完全知曉、同意並認可。我寫信通知陜西平安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陳2016年7月22日,收件人簽名或蓋章:收件日期:送達時間:

  • 上一篇:在萬寶之爭中,萬科為什麽沒有用毒丸計劃逼寶能回歸?
  • 下一篇:如果房東簽了壹年的租賃合同,卻壹直租了2、3年,會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