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如何產生法律效力?委托協議應當載明當事人的信息、姓名和住所;題材;數量;質量;價格或報酬;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自願合同的內容只要雙方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二,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只要雙方協商壹致,不是法律上無效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2021實施的《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六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第507條規定,合同的無效、失效、撤銷或者終止,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三、夫妻簽訂的離婚協議是否可以反悔雖然離婚協議在民政局備案,很難反悔,但離婚協議簽訂後有時是可以反悔的。有必要區分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
如果是對離婚的悔罪行為,就不能訴至法院。男女雙方自願離婚,子女財產問題已妥善處理,已在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並領取離婚證,壹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有欺詐、脅迫等。訂立離婚協議時,因財產分割反悔的,可以在離婚協議簽訂後1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或者解除財產分割協議。同時,如果離婚協議中沒有約定,比如探視時間、孩子姓氏等,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最後,離婚後,壹方發現另壹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夫妻財產的行為,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可以自發現上述行為之日起3年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就是我給大家介紹的關於雙方簽訂的協議如何具有法律效力。只要雙方協商壹致,雙方簽訂的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法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