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村集體資產被個人占用怎麽辦?

村集體資產被個人占用怎麽辦?

集體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私分或者破壞。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對被占用的集體土地行使所有權,有權要求侵權個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

會被判挪用集體財產罪。挪用集體財產罪,即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或者向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壹條規定,發生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什麽是占用集體資產?

根據規定,農村集體資產是指鄉(鎮街道)和村集體全體成員集體所有的資源性資產和非資源性資產。無論是村幹部,還是集體組織的負責人,還是村集體的成員,只要是挪用、貪汙、侵占上述資產的,都稱為侵占集體資產。如果是村幹部。集體組織負責人侵占集體資產情節嚴重,侵占資產數額過大的,將涉嫌構成職務侵占罪。二是會出現侵占集體資產的現象,主要是因為我國農村基層土地資源底數不清,存在產權虛置、賬目不清、分配不公開、管理不透明等諸多問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可以保證農村集體經濟的健康發展和農民的切身利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條* * *集體所有的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私分或者破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犯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被侵害的集體成員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第二百六十二條集體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依照下列規定行使所有權:

(壹)屬於村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依法行使所有權;

(二)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民集體的,由村內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依法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屬於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集體經濟組織代表集體行使所有權。

  • 上一篇:初壹,壹定要背知識點。
  • 下一篇:10好看的刑偵懸疑電視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