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拖欠工資是壹個常見的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
1,報勞動行政部門(壹般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200-300元,勝訴全部由公司承擔)。
3.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者訴訟中,妳可以要求除了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薪金外,還需要支付相當於工資薪金25%的經濟補償金。
公司拖欠工資的法律後果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報酬;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期間的差額;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支付金額50%以上0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