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稅法相關規定,申報企業所得稅時的收入總額包括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擔保中心不是非營利組織,因此申報企業所得稅時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
2.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納稅人取得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營業稅,但應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3.利息收入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收入總額的組成部分。銀行存款利息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規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如果單位是非營利組織,則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產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是企業所得稅的免稅收入。
如何計算存款利息:
1.銀行按存款本金的百分比計算利息。
2.標記的利率是年利率。定期存款利息按存款日公布的利率計算,而不是按支取日的利率計算;
3.如果您在定期存款的存期到期前從銀行取款,利息將按活期利率計算。
綜上,根據稅法的相關規定,申報企業所得稅時的收入總額包括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擔保中心不是非營利組織,因此申報企業所得稅時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根據稅法有關規定,納稅人取得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營業稅,但應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所得稅。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
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五)項所稱利息收入,是指企業將資金提供給他人使用,但不構成股權投資,或者因他人占用企業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債券利息、欠款利息和其他收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
企業從各種渠道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為總收入。包括:(5)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