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防禦是什麽?在訴訟中,法院收到原告的訴訟請求後,會將原告的訴訟請求及理由發送給被告,要求被告對原請求作出答復。這種書面的答辯文件就是答辯,也叫答辯。
如果不寫,妳的理由可能得不到法院的采納和支持,壹些合法權益可能得不到應有的保護。所以,我還是要寫。
問題3:什麽是抗辯?答辯狀是法院答復原告對被告的控訴的壹種手段。答辯狀應當與傳票、起訴書壹並送達被告,並根據原告起訴狀的內容進行答辯。
問題4:答辯狀是什麽意思,怎麽寫,是被告在法庭上需要說的。根據事實,我可以寫。妳想寫嗎?
問題5:抗辯和被抗辯的意思壹樣嗎?到了現代,就差不多了。
問題6:提交答復的期限是多長?高拱可以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和被上訴人上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涉外案件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提交答辯狀,對起訴狀或者上訴狀提出的事實和理由進行反駁。被告或被上訴人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法院審理。如果被告對上訴法院的管轄權有任何異議,他必須在壹審提交答辯書期間提出。
問題7:答辯的寫作要求是什麽?從壹個角度來看
討論
如果對方提出否定意見
妳應該堅持自己的論點。
問題8:什麽是刑事辯護?法律的目的是平等地保護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包括那些被指控犯罪的人。但需要註意的是,自訴案件中只有部分案件,如侮辱、誹謗、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可以針對自訴人進行辯護。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由公安、檢察機關偵查,被告人可以不辯護但可以辯護。被告答辯的書面依據是刑事答辯,主要包括(1)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住址。(2)辯護理由,即為誰起訴什麽案件進行辯護。(3)辯護的事實和理由,即根據事實證據和法律規定,對起訴中不真實、捏造或違法的指控逐壹進行反駁(這裏要註意避免壹概而論,而是讓事實和證據說話,以法服人、以理服人)。(4)寫明提交答辯書的法院名稱、被申請人姓名和具體答辯日期。(5)附錄,主要寫明各種證據的名稱和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為法庭進壹步了解案情做準備。
問題9:答辯是什麽,什麽時候提交?對方在起訴過程中提出的問題,經法院送達,要求被告答辯的,可以在答辯後提交。
問題10:寫答辯書時,被告是被申請人還是被申請人?根據實際情況,撰寫答辯書時,應當將被告寫成被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