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經濟糾紛如何收取起訴費
案件受理費是指民事訴訟中當事人依法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壹定費用。由於案件不同,案件受理費的收取標準和方式也有所不同。經濟糾紛訴訟費用壹般按照以下標準執行。
1,不超過1萬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過10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部分,按2%繳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按次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次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部分,據實繳納;
9、超過10萬元至2000萬元部分,按次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按付。
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根據上述規定分段計算訴訟標的金額,然後相加,得出的總額為應收金額。
二、經濟糾紛訴訟的基本原則
經濟訴訟基本原則是指法律規定的對經濟訴訟全過程起指導作用的基本原則。是人民法院進行司法活動和經濟訴訟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經濟訴訟的基本原則包括訴訟同性原則和獨特性原則。就獨特原則而言,主要有:
1,當事人訴訟權利平等原則;
2.法院調解原則;
3、懲罰原則;
4.辯論原則;
5.支持起訴原則;
6、平等互惠原則;
7.檢察監督原則。
對於經濟糾紛起訴費的內容,邊肖將為大家進行梳理,希望能為您提供壹些幫助。有了上面提到的收費標準,妳就可以計算出,如果把經濟糾紛告上法庭,妳需要支付多少訴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