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撞人輕傷的法律責任
打人是違法的,哪怕只是輕傷,打人者也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所以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打人者的法律責任。
第二,賠償問題的處理
在賠償問題上,如果打人者沒有經濟能力進行賠償,那麽受害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尋求解決辦法:
1.
民事訴訟: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打人者承擔民事責任,包括賠償醫療費、誤工費、精神損害賠償等。在訴訟過程中,法院會綜合考慮雙方的情況。如果打人者確實無力支付賠償,法院可以判給打人者分期賠償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賠償。
2.
調解協商:受害者可以與打人者進行調解協商,盡量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賠償方案。這種方式比較靈活,可以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3.
社會救助:受害人因毆打遭受嚴重經濟損失的,可以向當地社會救助機構申請救助,減輕經濟壓力。
第三,刑事責任的可能性
壹般情況下,撞人輕傷不構成刑事責任。但如果毆打行為是惡意的、有預謀的或者情節特別惡劣的,則可能涉嫌故意傷害罪,需要負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在特定情況下,打人者可能面臨刑事責任追究。
總而言之:
輕傷無錢賠償時,受害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調解協商或社會救助等方式尋求解決。打人者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治安處罰和可能的民事責任。在特定情況下,如果打人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打人者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在處理此類問題時,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確保受害者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43條規定: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34條規定: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