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罪犯想逃脫懲罰。現在對犯罪的打擊非常嚴厲。壹方面提高科技手段,提高案件的效率和破案率。另壹方面,國家不縱容犯罪分子,堅決追捕到底。因此,犯罪分子沒有以前那麽多逃避懲罰的途徑,操作空間大大縮小。
比如,壹個有權勢的人犯罪,以前有很多漏洞可以蒙混過關,現在只能寄希望於在規則內行事。精神病是不坐牢的好借口。
第二,精神疾病比其他疾病有優勢。在法律的懲罰面前,除了精神病,其他疾病也能達到逃避制裁的效果,但相比之下,精神病就比較特殊了。
壹種是其他疾病多為嚴重疾病,影響身體正常功能,而精神疾病時好時壞,操作空間大,不用承受身體痛苦。
第二,其他大多數疾病都是慢性病,不可能馬上逃脫法律的制裁。即使入獄後生病,也需要達到壹定程度才能臥床休息,完全沒有自由可言。精神病人從壹開始就可以逃避法律。壹些罪行特別嚴重的人更急於逃避懲罰。用精神病當借口更有用,其他病都來不及。
第三,精神病在性格上不同於其他疾病,所以診斷起來更復雜,可以拖延懲罰的時間。而且由於精神問題比其他問題更抽象,容易偽裝癥狀,也增加了診斷的難度。
第三,最好減少對社會穩定發展的社會影響。如杭州許某某傷害妻子案,導致小區居民搬離,對當地經濟造成嚴重影響。同時,該事件屬於家庭重組的經濟糾紛,對社會上許多類似家庭和男女婚姻觀念產生了很大影響,引起了社會動蕩。如果許是精神病人,社會影響會降到最低,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所以,遇到壹個轟動的社會新聞事件,很多時候會基於?患有精神疾病?解釋壹下。不管真相如何,我相信法律不會放過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