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貨車與電動車碰撞責任如何劃分:
1.電動車與機動車碰撞的責任劃分,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碰撞的責任劃分,由交警部門認定。主要責任劃分標準,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賠償首先要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這是壹切賠償責任依據的開始。
2.對於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損害,主要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住院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壹次性傷殘津貼、精神損害賠償等。基礎以傷殘等級鑒定為依據。傷殘等級鑒定由專門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3.傷殘等級確認後,根據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以及受害人的年齡、戶籍等情況,確認賠償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的,可以聘請律師,律師費用今後也由敗訴方承擔。
二、拖拉機和大貨車有什麽區別?
1,卡車和拖拉機的區別在於發動機設計和傳動方式的不同。卡車采用多軸,壹般功率不是很大。這臺拖拉機的扭矩很大。前面的拖拉機拖在後面,運輸量很大。
2.卡車需要載貨,有桶,是壹個整體。拖拉機是壹種卡車。
3.貨車包含所有貨車,牽引車是在車頭和車箱之間用工具牽引的壹般大型貨車或半掛車,即貨車車頭可以脫離原車箱由其他車箱牽引,車箱也可以脫離原車箱由其他機車牽引。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認定當事人的責任。(壹)因壹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二)因雙方或者雙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當事人對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都沒有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雙方都沒有責任。壹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壹方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