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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公積金提取需要哪些資料?

大連公積金提取程序如下:

1.先向單位提供公積金證明,然後填寫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印章;

2.本人或配偶攜帶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有效身份證件、公積金聯名卡、戶口本、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公室申請提取。由配偶代理人提取的,還需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和結婚證;

3.大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對職工公積金提取的申請材料和實際情況進行審核,通過後會給壹張公積金提取審批表。員工憑審批手續到銀行窗口辦理余額支取手續。

提取公積金需要的資料如下:

1.居民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及* * *還款承諾書;

2.婚姻狀況證明;

3.合法的商品房購買合同或協議;

4.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單位提供的個人信用證明;

5.借款人已支付不低於購房款30%的有效證明;

6.有效擔保證明。

綜上,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由單位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手續,並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核文件到受委托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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