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進入網吧必須由監護人陪同;
2.18周歲以上的公民可憑身份證自主進入網吧;
3.在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期間,未成年人可以在監護人的陪同下於每天8時至20時進入網吧;
4.網吧等場所禁止未成年人夜間上網。
《網吧管理條例》:
1.網吧禁止吸煙;
2、網吧不得提供或播放淫穢色情內容;
3、網吧不準進行賭博等違法活動;
4、網吧應配備足夠的安全設施和消防設備。
綜上所述,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需要監護人陪同才能進入網吧,18周歲以上的公民可以憑身份證自主進入;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期間,未成年人可以在限定時間段(每天8時至20時)隨監護人進入網吧,所有網吧等場所不得在夜間容納未成年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五十八條
學校、幼兒園不得設立營業性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酒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的經營者,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娛樂場所設置的電子遊戲設備,除國家法定節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禁止未成年人進入或者限制未成年人進入的標誌;難以確定是否未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第九條
中學、小學校園周邊200米範圍內和居民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第二十壹條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禁止未成年人進入的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