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其子女在北京市進入幼兒園和中小學就讀免借管理費;
2.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可以購買經批準上市的商品房、已購公房和存量房;按有關規定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3.根據公安部相關規定,符合條件者可在本市辦理因私出國(境)業務手續;
4.可以辦理駕駛證或者臨時駕駛證和機動車登記;
5、能在本市創業的,可以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申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和科技項目的認定;
6、能列入全市人才培養計劃,並能參加全市相關人才、專家獎勵項目的評選;
7.可以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考試)、執業(職業)資格考試和執業(職業)資格註冊;
8、能參加本市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按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
辦理居住證有什麽好處,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二、辦理居住證的材料
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申領居住證,應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本人照片、居住地址、就業、就學等證明材料。居住地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或出租人、用人單位、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三、辦理居住證的流程
1.居住登記。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持本人身份證、居住、就業或者繼續就讀(以上)材料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居住登記。
2.辦理居住證,公安派出所駐村民警對流動人口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認為符合申請條件的當場受理,並打印居住證申請表和居住證回執。申請人憑《居住證領取證》到當地派出所領取居住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