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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的概念發展

代孕是壹個新概念,壹個新趨勢。當今社會,人類文明高度發達,不孕不育的夫妻還是很多的。隨著人工生殖技術的快速發展,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歐美壹些國家開始委托孕媽媽生孩子。代孕是解決不孕不育的臨床選擇。

衛生部在2001生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有明確規定,即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為避免因這壹規定過於模糊而缺乏可操作性,《辦法》還明確規定了醫療機構非法代孕的法律責任,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並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我國相關法律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實施做出了嚴格的規定。該技術只能在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醫療機構實施,且只能用於醫療目的,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相關法律法規。中國明確禁止以任何形式出售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代孕的女性通常被稱為代孕媽媽(也稱代孕媽媽、代孕媽媽、代孕媽媽),雇傭他人代孕的人被稱為客戶(也稱委托人或委托父母)。雖然中國對這壹領域的合法控制力量有著嚴格的監管,但也出現了很多非法的、無資質的代孕機構。代孕已經成為壹個世界性的問題。

代孕是指將女方的卵子(或代孕誌願者的卵子)與丈夫的精子結合形成受精卵,在代孕誌願者的子宮內完成整個妊娠過程,順利分娩的行為。代孕分為體外受精(IVF)和人工授精。沒有任何身體接觸。法律對此並不明確。

代孕充分保障了不孕婦女和健康丈夫的生殖人權。血脈的延續,完整家庭的概念,是全世界人類的知識。愛心代孕充分發揚了人性互助關愛的崇高人道主義精神!這是無可指責的愛的道德行為!隨著中國文明進程的加快,弱勢群體理應得到公權力機關的正確關註和幫助,愛心代孕在中國也會逐漸得到全社會的認可!

代孕是壹個新概念,壹個新趨勢。現在人類文明高度發達,但還是有很多不孕不育的夫婦,他們不能有自己的孩子。隨著人工生殖(IVF_ET)技術的快速發展,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歐美壹些國家開始委托代孕媽媽懷孕生子,以滿足自己的生育願望。代孕在國外已經成為解決不孕不育的臨床選擇。迄今為止,美國至少有200多名兒童以這種方式出生。許多州都有代孕中心,他們還組織了壹個名為“白鸛”的代孕母親協會。之所以用這個名字,是因為據說白鸛給人帶來嬰兒,所以象征著代孕母親。

代孕不涉及性關系,所以是壹種人工生殖技術。代孕壹般分為四種:壹種是精子和卵子來自夫妻雙方,借用代孕母親的子宮,也叫“完全代孕”;另壹種是精子來自丈夫,卵子由代孕者提供,經體外受精(IVF)後,代孕者懷孕生育;第三,精子來自需求方,卵子由代孕媽媽提供。人工授精後,代孕者懷孕生育,有兩三個是“部分代孕”;第四,卵子由妻子提供,通過異種人工授精後的胚胎移植,由代孕者生育。這種方式也是“部分代孕”。據說英國科學家發明了讓男人代孕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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