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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時應該問哪些問題?貸款時應該問哪些問題?

壹、貸款時應該問哪些問題?貸款時應該問哪些問題?

1,貸款機構的選擇:很多人覺得貸款機構的政策都差不多,沒什麽可選擇的。其實借貸機構很多,除了銀行,還有小貸公司和網貸平臺。但就貸款申請門檻而言,銀行較高,網貸產品最低。而且,就連銀行的貸款政策也不壹樣。如果妳準備申請貸款,最好先詳細了解貸款機構的相關政策和條件,多做比較後再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貸款機構。

2.還款方式:等額還款也分為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只有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還款額是壹樣的。但如果央行調整基準利率,第二年的月還款額也會發生變化。另外,如果是房貸,享受壹定的利率優惠,每月還款額也會有變化;

3.提前還款的方式有幾種:在申請貸款之前,需要了解貸款產品是否支持提前還款,還需要了解提前還款的方式和相關規定。

以上是關於貸款應該問的問題。

如何查詢個人是否有貸款?

用戶可以先查詢個人征信,個人征信會顯示已還清和未還貸款。其次,查看手機裏安裝的貸款APP,再查看個人有沒有還清。最後,查看手機裏的短信,有的貸款會短信提醒用戶還款,有的短信提示用戶貸款未還清。本文主要是關於貸款中的知識點應該問哪些問題,內容僅供參考。

二、貸款問題找哪個部門解決?

法律分析:1。壹般可以找當地行政部門,通過中介貸款更正反映情況。2.借款壹般是合同,合同雙方可以通過協商達成補充協調。如不能補充協調,雙方可協調並提交仲裁。可以向當地部門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應當自負盈虧。

第680條禁止高利貸的有關規定。貸款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

最高人民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借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條、收據、借條等債權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事實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備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

第三,關於貸款問題

妳好,妳可以試著換壹下貸款人。壹般來說,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變更主貸款人,銀行壹般都會同意並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有些夫妻貸款期限較長,如30年的還貸期,每月還貸金額較高,如4000多元,變更後的借款人每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兩倍。除非當事人提供另壹擔保人或采取其他擔保措施,否則銀行壹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款人。所以夫妻在協議分割財產前,要註意銀行是否同意變更主貸款人。另外,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時,銀行壹般會嚴格要求雙方到場,壹方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壹方當事人不在場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師)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托書必須經過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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