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小組的行政負責人被稱為“村民小組長”。當地村民打零工,不脫離生產。他們是通過村民小組會議選舉產生的,應當有小組全體村民參加。選舉方式靈活,可以壹人或數人推薦,大家舉手或鼓掌;也可以是村民先推薦候選人,然後全組村民投票。如果村民對組長的工作不滿意,可以隨時更換組長選舉法。
2021年,各地還沒有關於村民小組長選舉的法律,但是每年的村民小組長選舉方式大致如下:
1.村民小組長的選擇方法
村民代表由每五至十五戶村民或者村民小組推選產生。
2.村民小組長的選舉方法
可以舉手表決,也可以無記名投票,獲得半數以上的選票才能當選。當選的村民代表任期與本屆村民委員會任期相同,可以連選連任。村民代表名單報街道綜合辦備案,並張榜公布。
村民小組組長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主持,由本組有選舉權的村民代表或者戶代表選舉或者直接選舉產生。候選人由本小組有選舉權的村民單獨或者聯合提出。具體采取何種方式由村民委員會選舉決定。
村民小組長有什麽資格?
以鞏義市紫晶路村民小組長任職資格為例,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村民小組長資質
1.年滿18周歲且長期居住在本小組且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村民,提倡60周歲以下人員、黨員擔任組長;
2.擁護黨的領導,忠於國家憲法,能夠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3.作風正派,辦事公道,聯系群眾,群眾威信高;
4.身體健康,有能力;
5.有壹定的文化基礎,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良好的群眾基礎和威信,善於溝通,能夠準確傳達和執行村民委員會的有關規定。
(2)不能當村長:
1.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
2.能力損失;
3 .已被判處刑罰仍在服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