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形勢嚴峻。壹方面有賴於政府嚴格的防疫政策和措施,另壹方面也有賴於群眾的密切配合和積極舉報。如果故意隱瞞中等風險區的行程,造成疫情擴散等不良後果,將根據事件造成的不良影響程度判定責任。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個人故意隱瞞疫情,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罰,情節輕微的,處行政拘留;導致疫情擴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隱瞞高危地區居住史可能承擔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生命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並可以受到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六十六條規定,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法規定,不服從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發布的決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采取的措施,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情節嚴重的還可能受到刑事處罰。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造成新冠肺炎傳播或者有嚴重傳播危險的, 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百三十條定罪處罰,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去年,揚州的毛夫人故意隱瞞了自己的南京之行。她在接受調查時,故意隱瞞行程,經常出入公共場所,最終導致疫情在揚州蔓延。這件事被曝光後,引起了普通大眾的熱烈討論,他們都指責這位老太太。而這位毛老太太最終因涉嫌妨礙傳染病防治被警方拘留並立案調查,最終也難逃法律的嚴懲。
疫情期間,每個公民都應執行政府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提出的疫情防控措施,故意隱瞞、拒不配合者終將受到法律的約束和嚴懲。所以,不要心存僥幸。及時上報個人行程,是對自己、家人、他人最好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