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父親為子女登記時,監護人可憑出生醫學證明、父母壹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或非婚生育情況說明,按照隨父隨母自願落戶的政策,申請辦理常住戶口。申請隨父落戶且無戶口的,需提供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單親爸爸給孩子登記需要的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在醫院生孩子的時候;
2、單身父親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3、村委會或居委會證明,在學校就讀的,提供學校證明、學生證;
4、計劃生育辦公室處理意見、婚育證明;
5、當事人申請舉報的,知情人證明3人以上;
6.與女方或男方的協議,或證明妳們監護權的法律文件;
7、警方詢問筆錄、調查報告;
8.報上級公安機關批準。
各地政策略有不同,比如要求計生部門出示證明等。最好先咨詢壹下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如果沒有結婚,很多地方需要先去計生辦辦理罰款,然後拿著罰款證明去派出所落戶。
戶籍是指由負責戶籍管理的行政機關制作的記錄和保留戶籍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它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戶口本是以戶為單位對自然人進行登記並頒發證書的公共證書簿。記錄的項目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戶籍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被贍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遺棄棄嬰的,收養人或者養嬰機構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