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收養兒童應符合下列條件:
1,無親生子女,撫養子女,繼子女;
2.收養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身體能力、智力能力、經濟能力和道德品質,能夠履行父母對子女的義務;
3.收養人無精神病、傳染病;
4.收養人應在30歲以上;
5、所有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6.如果收養人是單身男性,想收養女性,收養人和被收養人的年齡差應該在40歲以上。
收養壹個孩子有什麽手續?
收養兒童的程序如下:
(壹)收養人需要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兒童申請書、收養人居民身份證、收養人戶籍證明和收養人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證明;
(二)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對收養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並要求申請人作出保證;
(3)收養登記必須嚴格按照分級登記制度進行;
(四)收養登記機關審查合格後,辦理收養關系登記。
根據民法典第1098條規定,收養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無子女或者只有壹個子女的;
(二)有撫養、教育、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宜收養子女的疾病;
(4)所有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93條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壹)失去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第1098條收養人應符合下列條件:
(壹)無子女或者只有壹個子女的;
(二)有撫養、教育、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適宜收養子女的疾病;
(4)所有不利於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