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食物中發現的異物?
1,找食品生產經營者協商維權。消費者可以向經營者或者生產者要求損害賠償,收到消費者索賠的生產者、經營者應當承擔先行責任。但如果是生產者的責任,經營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經營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經營者追償。
2.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相關監管部門舉報投訴維權。可以向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投訴,也可以撥打市場監管電話12315,還可以撥打市民服務熱線12345。
3.最後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食物中有異物可能是什麽罪名?
食品中的異物可能涉嫌以下食品安全犯罪:
(1)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食品中有異物,行為人可能涉及摻假、以次充好等行為。銷售金額較大的,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
(2)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如果食品中的異物足以引起食源性中毒或食源性疾病,則可能涉嫌該罪。
(3)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異物屬於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故意摻雜使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明知是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而銷售的,符合該罪的構成要件。
食品安全問題索賠途徑:
(1)起訴。被害人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人數較多的(10以上)可以集體訴訟,即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壹方當事人有人數眾多的共同訴訟人的,當事人可以推選自己的代表人進行訴訟。”訴訟標的屬於同壹種類,當事人人數眾多的,人民法院可以發布公告,說明案情和訴訟請求,通知權利人在壹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登記
(2)投訴。受害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檢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行政機關申訴,由行政機關對相關人員和企業進行行政處罰,並及時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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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屬於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可以向銷售者或者生產者要求賠償。如果是生產者的責任,銷售者賠償後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於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追償。消費者在接受服務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