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政:非婚生第壹胎不再征收社會撫養費。
2.廣東社會撫養費最新規定:非婚生育壹個子女免繳。
第壹,新政不再對第壹個非婚生子女征收社會撫養費。
2015,15,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於2017,1年6月27日起施行。至此,持續了36年的獨生子女政策正式落下帷幕。事實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訂前後,就規定了“公民有生育子女的權利,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此外,《民法典》(2021 1 1生效)也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上述法律壹方面不否認未婚者的生育權,另壹方面保護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權利。
二、廣東社會撫養費最新規定:非婚生育壹個子女免繳。
有學者直言“未婚媽媽不要想太早”。其中壹方已生育壹個或多個子女的,另壹方不能免除社會撫養費。
去年夏天,女演員海外“凍卵”事件引起了公眾對女性生育權的討論。上周,廣東省率先完成了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其中壹項條款規定,沒有登記結婚並生育第壹個子女的人不再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這讓未婚生育權問題重新回到公眾視野。
壹個單身白領看到新規後馬上跟我說,他好像看到了不結婚生孩子的希望,很激動。我最近調查了解到,新政免除了很多非婚生孩子的“罰款”,但是按照這個規定,非婚生還是違法的。此外,現行法規禁止未婚人士通過人工輔助生殖技術懷孕,單身女性如果想“借精子”生孩子需要稱重。
然而,關於未婚者生育權的規定卻寬泛模糊,忽視甚至明顯限制未婚者生育權的法律和行政行為時有出現。比如2014年3月27日通過實施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個子女或者有配偶與他人生育子女的,按超生子女處理。”同時,第53條還規定,未辦理第壹個子女結婚登記,且在60日內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照當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和鄉鎮農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分兩次征收亂叢秦會撫養費。也就是說,即使妳非婚生了第壹個孩子,也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對此,新版《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進行了調整。2065 438+05 15 2月30日上午,在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壹致通過了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新規降低了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子女的法律責任,明確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壹個子女的,不再征收社會撫養費,只督促其辦理相關手續。
生育權是基本人權的壹個方面,未婚者也有生育權。“把‘超生’和未婚生育這兩件不相關的事情聯系在壹起,是不合理的。條例的修改說明法律更加人性化。事實上,新規定是對未婚生育突出問題的回應,它妥善平衡了利益,客觀上有助於維護單身女性的生育權。但總體來說,法律法規並不提倡未婚生育的行為。
生育權是基本人權的壹個方面,未婚者也有生育權。“把‘超生’和未婚生育這兩件不相關的事情聯系在壹起,是不合理的。法律法規應該保護非婚生子女的權利。如果妳的情況很復雜,